防火墙应从楼地面基层隔断至梁、楼板或屋面板的底面基层。当高层厂房(仓库)屋顶承重结构和屋面板的耐火极限低于1.00h,其他建筑屋顶承重结构和屋面板的耐火极限低于0.50h时,防火墙应高出屋面0.5m以上。
除住宅建筑套内的自用楼梯外, 地下或半地下建筑(室)的疏散楼梯间,应在首层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.00h的防火隔墙与其他部位分隔并应直通室外,确需在隔墙上开门时,应采用 乙级防火门。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部分与地上部分不应共用楼梯间,确需 共用楼梯间时,应在首层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.00h的防火隔墙和 乙级防火门将地下或半地下部分与地上部分的连通部位完全分隔,并应设置明显的标志。
直接设在基础或钢筋混凝土框架上,并不燃烧屋面不小于400mm。燃烧体或难燃烧体屋面不小于500mm。当屋顶承重构件为耐火极限不低于0.5h的不燃烧体时,防火墙(包括纵向防火墙)可砌至屋面基层的底部,不必高出屋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