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,各类建筑以及大型物流仓库的面积越来越大,为满足建筑防火设计的要求,控制防火分区的面积,防火墙是分隔水平防火分区或防止建筑间火灾蔓延的重要分隔构件,合理设置防火墙尤为重要。防火墙的设置,影响结构设计的方案布置,需在初步设计阶段统筹考虑防火墙的位置及结构连接构造。
燃油或燃气锅炉、油浸变压器、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等锅炉房、变压器室等与其他部位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.00h的防火隔墙和 1.50h的不燃性楼板分隔。在隔墙和楼板上不应开设洞口,确需在隔墙上设置门、窗时,应采用 防火门、窗。
除住宅建筑套内的自用楼梯外, 地下或半地下建筑(室)的疏散楼梯间,应在首层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.00h的防火隔墙与其他部位分隔并应直通室外,确需在隔墙上开门时,应采用 乙级防火门。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部分与地上部分不应共用楼梯间,确需 共用楼梯间时,应在首层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.00h的防火隔墙和 乙级防火门将地下或半地下部分与地上部分的连通部位完全分隔,并应设置明显的标志。